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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的商标法有哪些特别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24-11-18 10:04 更新时间: 2024-11-18 11:35

澳门的商标法有一些特别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澳门的法律体系和商业环境。以下是一些澳门商标法中的特别规定:

1. 商标的定义和保护范围

定义:根据澳门第5/2019号法律《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某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标志。

保护范围: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三维形状、声音等,只要这些标志具有区分性。

2. 商标注册的优先权

优先权:申请人可以在外国申请的基础上,主张优先权。优先权期限为自首次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优先权文件:主张优先权时,需要提交优先权文件的副本,并进行认证和翻译。

3. 商标的使用要求

使用要求:商标注册后,必须在5年内开始使用,否则可能被撤销。如果因正当理由未能使用,可以申请延期。

使用证明:商标注册人需要在经济局要求时提供使用证明,包括销售发票、广告材料等。

4. 商标的续展

续展期限: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6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也为10年。

续展费用:续展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5. 商标的转让和许可

转让:商标可以转让给他人,但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经济局登记。

许可:商标所有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许可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在经济局登记。

6. 商标的异议和撤销

异议:商标申请公告后,任何第三方可以在30天内提出异议。异议程序包括提交异议申请、答辩、听证等。

撤销:如果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任何第三方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撤销程序包括提交撤销申请、答辩、听证等。

7. 商标的保护

商标:商标享有特殊的保护,即使未在澳门注册,也可以受到保护。

认定标准:商标的认定标准包括商标的知 名度、使用时间、市场占有率等。

8. 商标的国际注册

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澳门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可以通过国际注册途径在澳门获得商标保护。

国际注册:国际注册申请可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并指定澳门作为保护国。

9. 商标的侵权和救济

侵权行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标志,可能构成侵权。

救济措施: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如投诉至经济局)或司法途径(如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救济,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10. 商标的审查和注册程序

形式审查:经济局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请文件齐全、格式正确。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公告:实质审查通过后,商标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告,公告期为30天。在此期间,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异议。

注册: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商标将被注册,经济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注意事项

法律合规:确保商标符合澳门的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咨询:建议在注册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或律师,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及时响应:在收到经济局的通知后,及时响应并提交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使用证明:如果商标被要求提供使用证明,确保能够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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