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条件,资料及流程
| 更新时间 2024-10-04 11:35: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服务 专业团队多对一 免费查册 全程指导跟进 业务范围 全球 联系电话 18028685007 联系手机 18126374368 联系人 谢淑华 立即询价 |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中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2. 在中国设有住所或总部;或具有中国国籍,包括台湾同胞及中国在各地的华侨
(二)申请基础
1. 根据《马德里协定》提交注册申请: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 根据《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核准注册的商标。
3.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资料
1. 中文及英文书式;
2.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对公司而言);
6.代理委托书,需签字盖章原件;
7.商标图样。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本国商标局提交相关申请(基础申请提交的资料)
2.商标局接到申请后,登记编号。发《收费通知单》
3.申请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缴纳相关费用。
4.商标局收到后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转交申请。
5.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合格后登记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
注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 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
6.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向指定国转送申请文件,备各国审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家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家的审查为准。)
7.商标在提出申请一年内未被驳回,视为自动保护。
注意: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
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家自动得到了保护。
马德里商标注册有效期
自国际注册日起10年有效,可提前6个月续展,宽展期6个月,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
马德里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可通过商标局办理;
2.不能同时指定以色列和叙利亚,否则叙利亚会因为以色列问题被驳回(政治、宗教问题) ;
3. 基础电请/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的,只能在转让或变更完成后,才能以受让人或变更的名义/地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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