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减资怎样办理,公司减资办理
| 更新时间 2024-12-01 11:35: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服务 专业指导创业孵化 快速响应 全程省心无忧 业务范围 全国 联系电话 18028685007 联系手机 18126374368 联系人 谢淑华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注册资本减资的办理步骤如下:
1.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由股东会作出,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独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 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 依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Zui低限额。
请注意,减资程序比较复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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