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更新时间 2025-01-11 11:35: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028685007 联系手机 18126374368 联系人 谢淑华 立即询价 |
一、广州外资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两个以上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注册广州外资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字一定要以“(有限合伙)”结尾,普通合伙企业的名字一定要以“(普通合伙)”结尾。如:广州+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中国,公司名称有一定限制。在同行业里,除了公司名称不能重复外,商号也不能重复。每个名称只有通过工商部门查实并预留方为有效。公司命名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带有“省级”需要到省一级单位审批;带有“中国”字眼,需到中国商务部审批等。
四、注册广州外资合伙企业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公司名称;
2、确定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确定经营范围;
3、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证明、大陆合伙人身份证证明;
4、外国合伙人护照扫描件与护照首页公证认证;
5、港澳台合伙人若能提供相关入境证明与通行证则可免于公证认证;
6、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组织的,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办公地址资料:租赁合同原件和产权资料复印件,或自有房产证等(租赁合同要求:租用时,需以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之一姓名租用或者以境外公司名义租用、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商业或办公用途;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
登尼特企业注册认证中心设立特别咨询专线随时解答您的难题,欢迎随时查询。登尼特除了提供注册认证服务之外,还提供财务税务、品牌营销、文案策划、资本运营和平台运营服务,如需作进一步查询广州注册外资合伙企业
联系方式
- 电 话:18028685007
- 联系人:谢淑华
- 手 机:18126374368
- 微 信:18028685007